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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2017年起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和村民签约服务

2017年2月11日,从河源市卫计局了解到,河源已制定并印发《河源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比例达到70%以上,建立完善的乡村医生准入、退出、管理考核和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广大农村居民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

《方案》提出,今后10年,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方面,河源将完成九大任务,即明确乡村医生队伍职责;合理配备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有1名乡村医生的标准配备,每个村卫生站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在村卫生站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规范乡村医生队伍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和获得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通过鼓励参加学历教育、规范岗位培训等措施,提高乡村医生文化素质;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积极开展由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组成的全科医学团队向农村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保障乡村医生待遇,通过规范乡村医生人事管理、建立乡村医生薪酬制度、明确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补偿制度、落实村卫生站多渠道补偿政策等措施,保障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建立在岗乡村医生60周岁退出制度;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原则上1个村设置1间村卫生站(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原则上不设村卫生站),力争用3-4年完成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任务。

《方案》要求,各县区从2017年起,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并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偿(补贴)政策;确保2025年底前,乡村医生队伍全面实现(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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