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中药/药学理论 > 药事辅导精华 > 正文

药事管理--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包括哪些种类?

有关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以下是“药事管理--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包括哪些种类?”,具体内容如下,请查看!

(1)行政复议第三人概念

第三人是指因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申请参加或者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其参加到行政复议过程中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第三人的种类主要包括

①行政处罚争议案件中,被处罚人申请复议,则被害人可以作为第三人,或者被害人申请复议,被处罚人作为第三人;

②行政确权案件中,被确权的民事纠纷一方当事人申请复议,另一方可以作为第三人;

③—个处理决定同时涉及数人,部分人申请复议,未申请的可以作为第三人。

以上即为“药事管理--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包括哪些种类?”的全部内容,更多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2024年好课

880起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