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中药/药学理论 > 药事管理法规 > 正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范围(我国规定应报告范围)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范围(我国规定应报告范围)是药事管理与法规会涉及的内容,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您搜集整理如下:

①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其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②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5年内,报告其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更严重的不良反应。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2024年好课

880起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