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广告的审查
1、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或者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
2、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格式与有效期
(1)药品广告批准文号为“X 药广审(视/声/文”)第 0000000000 号“。其中”X“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0“为由 10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代表审查年月,后 4 位代表广告批准序号。”视“”声“”文“代表用于广告媒介形式的分类代号。
(2)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