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法规:不正当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
(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正当经营活动;
(3)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4)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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