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标注事项介绍对于备考的考生朋友们来说是一个必须了解的知识点,为此医学教育网的小编特为您整理如下:
许可证标注事项介绍:
1、《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姓名、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证号、流水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许事事项变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除此以外是登记事项(企业名称、证号、流水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载明:证号、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制剂室负责人、配制范围、注册地址、配制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事项: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有效期限。(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许可事项变更(变更前30日申请):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登记事项变更(变更后30日申请):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
3、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注意事项:
(1)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的补充申请区分开。
(2)和执业药师再注册分开,再注册条件是五条。
(3)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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