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中药/药学理论 > 药事管理政策 > 正文

行政处罚的决定及程序

行政处罚的决定及程序:

1.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公民处50、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警告。

2.一般程序:普通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的陈诉和申辩、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3.听证程序:听证申请的提出、听证通知、听证的主持与参与、辩论、制作听证笔录。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业证书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学霸同款好课

880起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