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假药论处的药品”是执业药师考试的知识点,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备考,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内容: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七)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八)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按假药论处的药品”,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