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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权力、义务

2019年资格考试备考阶段考生经常会有复习过的知识遗忘的问题,想要让学过的知识牢牢地记在脑子里就要进行多轮复习。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权力、义务”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①监督检查的权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报经其审批的药品研制和药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②抽查检验的权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

③认证跟踪检查的权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经其认证(GMP、GSP)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④保密义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出示证明文件,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人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保密。

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权力、义务”,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更多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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