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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介质分级应如何定义和划分

2019年考试备考阶段考生经常会有复习过的知识遗忘的问题,想要让学过的知识牢牢地记在脑子里就要进行多轮复习。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毒性介质分级应如何定义和划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毒性介质分级【classific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具有职业性毒性危害的物质或流体。根据HG2066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的规定,将化学介质划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四级。

无规定时,按下述原则确定危害程度:

(1) 极度危害(I级),最高容许浓度为<0.1mg/m3;

(2) 高度危害(II级),最高容许浓度为0.1——<1.0mg/m3;

(3) 中度危害(III级),最高容许浓度为1.0——<10mg/m3;

(4) 轻度危害(IV级),最高容许浓度为≥10mg/m3。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毒性介质分级应如何定义和划分”,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更多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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