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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口服避孕药的适应证及禁忌

距离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越来越近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了“女性口服避孕药的适应证及禁忌”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考生顺利备考。

适应证:凡是身体健康、愿意避孕的育龄妇女无禁忌证者,都可以采用避孕药避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禁忌证:

1、患有急、慢性肝炎,肾炎者,为避免药物对肝脏及肾脏的影响,患病期间禁用避孕药。既往有肝、肾疾病史,目前肝肾功能恢复正常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妊娠期有黄疸史者禁用。

2、有脑血管意外、风湿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史或先天性高脂血症以及其它心血管疾病者禁用。

3、患中、高度高血压者禁用;妊娠时曾发生高血压或有高血压家族史者慎用;服药期间发生高血压者应停药。

4、患有栓塞性血管病及血液病者禁用。

5、患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者不用;生过巨大婴儿、过分肥胖或有糖尿病家族史者为避免诱发糖尿病,最好不用。

6、恶性肿瘤、子宫肌瘤、乳房肿瘤患者不用。

7、年龄超过40岁者慎用,伴吸烟者不用,因可能增加心、脑血管疾病的危险性。

8、哺乳期6个月之内者不宜用,因可引起乳汁减少。继续哺乳者亦最好不采用甾体避孕药避孕。

9、服避孕药期间发生偏头痛、癫痫加重或精神抑郁者应停药。

10、月经不规则、月经稀少、月经量少、易发生闭经者及不明原因的子宫异常出血者不用。

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小编针对“女性口服避孕药的适应证及禁忌”整理的内容,希望大家在备考执业药师的过程中能够认真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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