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手机站

登录/注册

中华医学会
福建省

福建省医学会团体会员权利

2016-01-08 14:54 来源:医学教育网

福建省医学会团体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推荐产生中华医学会理事、专科分会委员及本会的理事、专科分会委员;

3、可以成为本会专科分会(二级学会)的单位;

4、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活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和技术咨询活动;

5、定时免费取得本会赠送的有关刊物和学术资料汇编等;

6、接受委托,承办本会在各地召开的学术会议或举办的培训班;

7、可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福建省医学会团体会员权利的相关信息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正保妇幼课堂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