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学会总则
2015-10-30 11:32 来源:医学教育网
湖南省医学会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湖南省医学会,英文名称为Hunan Medical Association,缩写HMA.
第二条 湖南省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省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省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工作方针为宗旨,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会办会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围绕国家和本省各个时期的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任务开展工作。树立依靠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的思想。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患者和受试者,倡导“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中西医团结合作,发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优良传统。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医学|教育网整理,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湖南省民政厅,学会办事机构在湖南省卫生厅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是中华医学会的单位会员,接受中华医学会的业务指导,在对外交往和跨省区及全国性学术活动中,使用中华医学会湖南分会名称和印鉴。英文名称为: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 Hunan Branch.缩写为CMAHB.
第七条 本会地址:长沙市湘雅路30号,邮编:4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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