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函

关于举办2015年杭州市放射防护和法规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2015-09-04 08:46来源:医学教育网T
中医实用技术大健康产业新项目

       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放射诊疗单位:

 
  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9〕7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为了提高杭州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卫生防护知识水平,保障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经研究,决定举办杭州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和法规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杭州市放射诊疗单位中所有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省级放射诊疗单位、新调动有证人员除外)。
 
  二、培训形式对新上岗的放射工作人员实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
 
  三、培训内容
 
  (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放射卫生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
 
  (二)电离辐射危害、放射防护等基础知识。
 
  (三)放射诊疗安全操作及防护管理要求。
 
  四、培训时间及安排
 
  1.第一期 2015年11月10日-11月11日11月10日下午报到,11月11日上午9:00开始培训。
 
  参加对象为上城区、下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等五个辖区的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
 
  2.第二期 11月23日-11月24日11月23日下午报到,11月24日上午9:00开始培训。
 
  参加对象为江干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安市、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等辖区的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
 
  五、培训地点
 
  浙江东茂宾馆(原杭州戴斯大酒店),地址:凯旋路451号(环城北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71-86028888.
 
  六、其它
 
  (一)学员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放射诊疗单位应认真核实本单位内各类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保证应训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各单位接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培训,报到时指定专人统一办理。联系人:李晓静;联系电话:86416815(传真)、86416816;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黎明村杭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内,邮编:310021, Email:  jdsk27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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