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函

关于组织签订2015年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第三批师承工作教学协议书的通知

2015-04-22 08:43来源:医学教育网T
中医实用技术大健康产业新项目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的总体安排,我委近期遴选并公布了第三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并举办了全省中医药拜师大会。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发〔2014〕6号)要求,第三批师承工作按照统一时间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进岗学习,学习时间为3年。为进一步明确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各自职责,请第三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签订《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学协议书》(附件,请自行打印),协议书一式6份,签字盖章后,由各市、各单位统一于2015年6月20日前报送委中医药综合处。

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是我省培养造就中医临床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抓手,也是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师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第一、二批师承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批师承工作的管理,积极做好相关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要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各有关单位要对师承工作给予经费补助,确保师承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531-67876296

地址:济南市燕东新路9号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医药综合处

分享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相关资讯

移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