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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丽水市县级及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2016-01-07 14:53
大号

2015年丽水市县级及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等文件精神,经丽水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刘勇军等201人具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月11日止。

四、联系方式:丽水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091279(人教处),0578-2091421(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传真:0578-2091273.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附件:2015年丽水市县级及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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