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网站

首页 > 浙江省卫生网站 > 执业医师培训网 > 正文

温州市执业医师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4号)

2012-03-06 11:14
大号

温州市执业医师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4号),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2年第17号公告的规定,现将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要求为依据,各考点和考生可在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

(二)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1. 在乡镇卫生院或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工作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要求;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在编人员;或在2010年8月31日前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由该乡镇卫生院缴纳养老保险金;

5.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二、考试范围

医师资格考试范围见《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一)全省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2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会在温州市卫生局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全国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网址:www.nmec.org.cn),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如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确认点和确认时间:

确认点:  间:  点: 电话
市直属 3月16日—3月23日 温州市考试考务中心 新城大道41号公共卫生中心大楼主楼三楼306室 88900108
鹿城区 3月19日—3月23日 鹿城区卫生局 88202156
龙湾区 3月19日—3月23日 龙湾区卫生局 86350980
瓯海区 3月19日—3月23日 瓯海区卫生局 88533931
瑞安市 3月19日—3月23日 瑞安市卫生局 65812382
乐清市 3月19日—3月23日 乐清市卫生局 61527861
苍南县 3月19日—3月23日 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灵溪镇玉苍路渎浦路口东首) 64763412
平阳县 3月19日—3月23日 平阳县卫生局 63721181
永嘉县 3月19日—3月23日 永嘉县卫生局 67224184
泰顺县 3月19日—3月21日 泰顺县卫生局 67582407
文成县 3月19日—3月21日 文成县卫生局 67861449
洞头县 3月19日—3月21日 洞头县卫生局 63482712

 

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一)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资料自上向下排列顺序为:确认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必须都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为户籍证明则放在确认表后)、报名表、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单位及报考类别。)、毕业证书复印件2张、学历查询结果(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证明。上报的原件资料有:毕业证书(内芯)、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除提供(一)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为所在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证明医学|教育网整理;或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所在乡镇卫生院为该考生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承诺书原件;

5.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原件;

6.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6张;

报名时单位填写一定要规范,例如:“苍南县XX医院”、“乐清市XX医院”前面不能加“温州市”, 以此类推〔以自己所在的县(市、区)为单位名称的开头〕。

六、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原则上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三)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当在报考类别中选择“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乡镇)”或“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乡镇)”。

(四)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向所在乡镇卫生院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由乡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考点不接收个人递交报名材料。

附件1、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2、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

附件3、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温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8900108

温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