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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医学院2012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2012-03-07 10:42
大号

浙大医学院2012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资格确认

(1)医院初审时间:3月16日-3月29日

(2)考点复审时间:3月30日-4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考点复审地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南大门校医院五楼509室

(4)各单位集体复审时间安排如下:

3月30日上午——省血液中心、浙大校医院、省新华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医学科学院、省国际旅行保健中心。

3月30日下午——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省立同德医院、省肿瘤医院

4月2日上午——省人民医院(含望江山院区)、浙江医院(含分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4月2日下午——浙江中医药大学、省中医院

4月4日上午——浙医妇院、浙医儿院、浙医口腔医院

4月4日下午——浙医一院

4月5日上午——浙医二院

4月5日下午——浙医邵院

2、考生报名提交材料

(1)考生报名从网上填写下载并签名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及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上交照片应与申请表上照片一致,注明姓名、单位等信息并用信封包装封口)。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医|学教育网整理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2)、(3)复印件需加盖报名材料初审单位公章。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2012年8月31日为试用期一年期限最迟截止日)。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试用期单位须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确认

医师资格考生试用期单位须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确认二者相符后,由相关部门盖章,盖章后的复印件上交考点。具体如下:

1、考生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初审后,复印件需由试用期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初审后,复印件由试用期单位医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3、毕业当年参加考试的医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和七年制硕士生以及长年制毕业生,未发毕业证书的,由其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学历证明。通过考试后,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缴纳考试经费

口腔、公卫执业医师140元/人;

口腔、公卫执业助理医师130元/人;

除口腔、公卫外的其他专业:执业医师26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50元/人;

实践技能考试费(口腔)20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公卫)180元/人,由考生在考试那天直接交考试基地。

医院资料汇总

各医院报名结束后,将每个考生的材料汇集装订,考生依照报名类别(110-120-130-140-150-210-220-230-240-250)——姓名拼音字母A——Z顺序排列,以EXCEL电子表和书面表格汇总,EXCEL电子表发至考点邮箱:gengxiaobei@zju.edu.cn

考试报名联系

浙大医学院考点办公室地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校医院(侧门)五楼

联系电话:耿晓北88208360传真:0571-88208360

请关注本考点网站(www.zjgpe.zju.edu.cn)新闻公告栏目。

浙江省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浙大医学院考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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