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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备考知识:药品特定监督检验

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学习执业药师,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了执业药师考点“《法规》备考知识:药品特定监督检验”,方便大家学习记忆,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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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

(二)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

前款所列药品的检验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并公告。检验费收缴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关于“《法规》备考知识:药品特定监督检验”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资讯尽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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