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执业药师考试 > 法规精华 > 正文

药品评价与再评价组织、处理--药事管理与法规

医学教育网小编为了帮助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顺利复习,搜集整理了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参加考试的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学、医学和其他技术人员,对新药进行审评,对已经批准生产的药品进行再评价。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应当组织调查;对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已被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

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由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品评价与再评价组织、处理--药事管理与法规”,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相关推荐: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结束后你需要注意这几件事情!

【微信订阅】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查询提前预约!

【审核】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哪些地区考后需要审核?

官网公布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于12月下旬公布

20年执业药师各科目考试分值比例及21年复习指导!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2024年好课

880起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