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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总则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药调剂员考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总则”的相关知识,具体内容如下,需要的考生请查看!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负责。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适应现代药品流通发展方向,进行改革和创新。

第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鼓励个人和组织对药品流通实施社会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控告。

以上即为中药调剂员考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总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更多内容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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