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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鉴定:外源性有害物质——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有关中药鉴定知识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药鉴定:外源性有害物质——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具体内容如下:

(1)重金属:指在规定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显色的金属杂质,如 铅、镉、汞、铜等。 

测定重金属总量用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显色反应比色法,测定铅、镉、汞、铜重金属元 素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中国药典》规定:甘草、黄芪、丹参、白芍、西洋参、金银花、枸杞子、山楂、阿胶、 牡蛎等铅不得过 5mg/kg,镉不得过 0.3mg/kg,汞不得过 0.2mg/kg,铜不得过 20mg/kg。

①矿物药如石膏、芒硝含重金属不得过 10mg/kg,玄明粉不得过 20mg/kg; ②动物药如地龙含重金属不得过 30mg/kg;

③植物药如银杏叶、黄芩、连翘的提取物含重金属不得过 20mg/kg 等。 

(2)砷盐检査:《中国药典》采用古蔡氏法或二乙基硫代氨基甲酸银法两种方法检查砷盐。

《中国药典》规定:玄明粉含砷盐不得过 20mg/kg;芒硝含砷盐不得过 10mg/kg;石膏 含砷盐不得过2mg/kg;阿胶含砷盐不得过 2mg/kg。 

《中国药典》规定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砷元素,并规 定甘草、黄芪、丹参、西洋参、白芍、金银花、枸杞子、山楂、阿胶、牡蛎等含砷不得过 2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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