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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开具的用量限制是怎样的?

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开具的用量限制是中药学职称考试会涉及的内容,为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开具的用量限制如下,请各位中药学职称考生仔细查看。

①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1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②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③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④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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