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中药/药学理论 > 中药药剂 > 正文

中药材适宜采收期确定的一般原则:

中药材适宜采收期确定的一般原则:

1、双峰期,即有效成分含量高峰期与产量高峰期基本一致时,共同的高峰期即为适宜采收期。许多根及根茎类中药,在秋冬季节地上部分枯萎后和春初植物发芽前或刚露苗时,既是有效成分高峰期,又是产量高峰期,这个时期是它们最适采收期;如莪术、郁金、姜黄、天花粉、山药等。

2、当有效成分的含量有一显著的高峰期,而药用部分的产量变化不大时,此含量高峰期,即为适宜采收期。如三颗针根的适宜采收期应是落果期。

3、有效成分含量无显著变化,药材产量的高峰期应为最适宜采收期。如牡丹皮以 3 年生者为最佳采收年限。

4、有效成分含量高峰期与产量不一致时,有效成分总含量最高时期即为适宜采收期。

如栽培人参应以 6 年生者秋季为适宜采收期。

5、有些药材,除含有效成分外,尚含有毒成分,在确定适宜采收期时应以药效成分总含量最高、毒性成分含量最低时采集为宜。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学霸同款好课

880起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