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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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药类——皮类、叶类药材的一般采收原则

有关“植物药类——皮类、叶类药材的一般采收原则”,不同的药用部分,采收时间也不同。具体内容如下,请查看!

1、皮类

一般在春末夏初采收,此时树皮养分及液汁增多,形成层细胞分裂较快,剥离皮部和木部容易,伤口愈合快,如黄柏、厚朴、秦皮等。

(1)秋、冬季节采收:川楝皮、肉桂等。

(2)根皮:通常在挖根后剥取,或趁鲜抽去木心,如牡丹皮、五加皮等。

注:采皮方法:杜仲、黄柏采用“环剥技术”,在一定的时间、温度和湿度下,把离地面15-20cm 处向上至分枝处的树皮环剥下来,用塑料薄膜包裹剥皮处,一般 3 年左右能恢复原样。

2、叶类

多在植物光合作用旺盛期,开花前或果实未成熟前采收,如艾叶、臭梧桐叶等。少数在秋、冬季节采收,如桑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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