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亲为乡村医疗卫生事业付出了一辈子的心血,为别人治了一辈子的病,现在老了,却陷入‘老无所养’的困境。”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胡家村陈燕母女都是有30多年“工龄”的村医,在陈燕两母女心中,养老保障是她们一辈子的梦想。
近日,“陈燕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自贡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 《关于解决
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如今在自贡,村医们有了养老保障。
在岗村医有了养老金
《指导意见》范围对象包括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在村卫生室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
护士,以及符合条件的离岗老年乡村医生。《指导意见》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对离岗老年村医实施生活困难补助,对在岗村医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并明确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解决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相关问题。
在岗村医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按规定领取养老金。对参保缴费村医,由财政部门按工作年限实施分段养老保险缴费补助,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指导意见》明确,现任村医不再从事村医工作或因其他原因等被注销执业资格的,从注销之日起不再享受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政策。各区县以后每年于12月31日前对领取补助的在岗村医和离岗老年村医重新进行身份确认登记。
两千多村医老有所养
“以前自己每年花100元买的新农保,每个月只能领几十元。”陈燕说,得知新政策出台后,自己和老母亲都非常激动。“真没有想到,我们乡村医生也终于有养老保障了。”
近日,小编从自贡市卫计委了解到,目前,该市有村卫生室1778个,在岗乡村医生2000余人,承担着全市210万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相关负责人坦言,由于乡村医生养老没有保障问题久拖不决,引发乡村医生队伍更替失序、年龄结构老化、人才严重流失,已经影响基层卫生改革和农村卫生网的建设。
目前,自贡已经启动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补助标准,并对工作时限及补助发放方式作出规定,确保应补助对象不重不漏,补助资金规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