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应用中,确实存在一些药物不适宜或需谨慎用于新生儿和儿童。这是因为新生儿和儿童的身体发育尚未成熟,对某些药物的代谢、排泄能力较弱,容易产生不良反应。具体来说,以下几类药物需要特别注意:
1.四环素类抗生素:这类药物可导致牙齿黄染及骨骼生长障碍,因此不推荐用于8岁以下儿童。
2.氯霉素: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使用氯霉素后可能出现“灰婴综合征”,表现为呼吸困难、发绀等症状,严重时可致死。故新生儿禁用此药。
3.磺胺类药物:磺胺类药物可能引起新生儿核黄疸(高胆红素血症),因此2个月以内婴儿不宜应用。
4.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如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等,这类药物会影响软骨发育,不建议18岁以下青少年使用。
5.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如福莫特罗,长期单独使用可能增加哮喘急性发作风险,儿童患者应避免单用此类药物治疗哮喘。
6.某些镇静安眠药和抗精神病药:如苯二氮卓类、氯丙嗪等,这类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可能导致呼吸抑制等问题,儿童使用需谨慎,并严格遵医嘱。
7.非甾体抗炎药(NSAIDs):特别是阿司匹林,在水痘或流感样症状的儿童中禁用,因可能诱发雷耶氏综合征。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也应慎用于16岁以下儿童。
8.某些抗癌药物和免疫抑制剂:这类药物具有较强的细胞毒性和免疫抑制作用,对生长发育中的儿童尤其需要严格控制使用指征,并密切监测不良反应。
总之,在给新生儿及儿童开处方时,医生应当充分考虑其生理特点,选择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同时,家长也要积极配合医生的指导,确保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