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配伍禁忌是指两种或多种药物在体外混合时,由于物理、化学性质的不同而发生的不良反应或相互作用,导致药效降低甚至产生毒性物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物理性变化:如混悬剂与某些溶媒混合后出现沉淀;乳剂与其他液体药物混合后发生分层。
2. 化学性变化:包括氧化、还原、水解、分解等反应,导致药物活性成分发生变化,降低药效或者产生有害物质。例如维生素C和含铁的化合物合用时可能发生颜色变化。
3. 药理作用的变化:虽然没有明显的物理或化学变化,但是联合使用可能影响到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过程,进而改变其治疗效果,比如某些抗酸药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同服会影响后者在胃肠道中的吸收。
4. 微生物方面的变化:如抗菌药物与活菌制剂(如益生菌)合用时可能会杀灭有益细菌,降低后者的效果。
5. 溶解度的变化:例如碱性药物与酸性药物混合后可能导致某些成分溶解度下降而析出沉淀。
6. pH值的影响:不同药物对pH的要求各不相同,当混合使用的两种药物之间存在较大的pH差异时,可能会引起有效成分的变质或失效。
因此,在临床用药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配伍禁忌原则,避免因不当组合而导致治疗失败或者产生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