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在未开封的情况下,其包装能够有效地保护药物免受外界因素如空气、湿度和光线的影响,从而确保药效稳定并维持标示的有效期。然而,一旦药品被开封后,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药品开封后的有效期并不等同于原厂标注的有效期。这是因为药品在开封后会暴露于外界环境中,可能会受到氧气、水分、温度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药物活性成分降解或发生物理化学性质的变化,进而影响到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具体来说:
1. 液体类制剂:如滴眼液、口服溶液等,在首次开启后,通常建议在一个月内使用完毕。因为液体更容易受到污染,并且其中的水分会加速药物分解。
2. 固体制剂:比如片剂、胶囊等,虽然相对稳定一些,但开封后的储存条件同样重要。应该放在干燥阴凉处保存,避免潮湿和高温环境,以减少药品变质的风险。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药师需要根据具体药品的性质,并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来指导其合理使用已开封的药品,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同时也要提醒患者注意观察药品状态,如发现有异常变化(颜色、气味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或药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