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关于毒性药品处方剂量,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二日极量。极量是指治疗量的最大限度,即安全用药的极限,超过极量就有发生中毒的可能。这里的二日极量是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因一次性使用过量毒性药品而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
不同的毒性药品其具体的极量数值是不同的。例如,洋地黄毒苷片,口服的极量一次为0.4mg,一日为1mg;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的极量一次为2mg。医生在开具毒性药品处方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范围来书写。一方面,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准确判断所需的用药剂量,确保能达到治疗效果;另一方面,又不能超过规定的二日极量,避免引发毒性反应。
药师在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也会严格审核处方剂量。如果发现处方剂量超过规定的二日极量,会及时与医生沟通,要求其进行修改。同时,调配毒性药品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到计量准确,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且毒性药品处方调配后,要保存两年备查,以便后续的监管和追溯。总之,对毒性药品处方剂量的严格把控是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