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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糖尿病孕妇的药物治疗措施

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针对糖尿病孕妇的药物治疗措施如下,请各位妇产科主治医师考生仔细查看。

大多数GDM孕妇通过生活方式的干预即可使血糖达标,不能达标的GDM患者首先推荐应用胰岛素控制血糖。目前,口服降糖药物二甲双胍和格列苯脲在GDM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断得到证实,但我国尚缺乏相关研究,且这两种口服降糖药均未在我国获得妊娠期治疗GDM的注册适应证,因此,对于胰岛素用量较大或拒绝应用胰岛素的孕妇,应用上述口服降糖药物的潜在风险远小于未控制孕妇高血糖本身对胎儿的危害,在患者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可谨慎用于部分GDM患者。

胰岛素用量个体差异较大,尚无统一标准。一般从小剂量开始,并根据病情、孕期进展及血糖值加以调整,力求控制血糖在正常水平。妊娠不同时期机体对胰岛素需求不同:

①妊娠前应用胰岛素控制血糖的患者,妊娠早期因早孕反应进食量减少,需要根据血糖监测情况必要时减少胰岛素用量。

②随着妊娠进展,抗胰岛素激素分泌逐渐增多,妊娠中、晚期的胰岛素需要量常有不同程度增加。妊娠32~36周胰岛素用量达最高峰,妊娠36周后胰岛素用过稍下降,特别在夜间。妊娠晚期胰岛素需要量减少,不一定是胎盘功能减退,可能与胎儿对血葡萄糖利用增加有关,可在加强胎儿监护的情况下继续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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