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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的用药原则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什么?

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的复习备考正在进行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了妊娠期的用药原则的内容如下,希望对各位妇产科主治医师考生有所帮助。

1.要了解不同妊娠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用药时间宜短不宜长,剂量宜小不宜大。

2.要谨慎使用可引起子宫收缩的药物

神经垂体素、缩宫素等主要用于不完全流产引产、产程中加强宫缩及宫缩激惹试验。如果产妇骨盆小、阴道粘连变形、胎儿大、分娩有困难者,用此类药引产则有子宫破裂的危险,所以禁用。对催产素有禁忌证的产妇绝对不能应用。使用缩宫素时如发现子宫收缩过强、过频,或胎心不好时,应立即停用。麦角胺、麦角新碱等也可引起子宫强直性收缩,临床上主要用于产后出血,但在胎盘娩出前禁用,否则可引起胎儿窒息死亡。

3.要权衡利弊,避免滥用抗菌药

对疑有感染的妊娠妇女,必须进行临床检查和细菌学检查,对分离出的致病菌进行药敏试验,根据药敏实验结果选药。首先应考虑对患者的利弊,并注意对胎儿影响。对致病菌不明的重症感染患者,宜联合用药,一般多采用大剂量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不建议使用氨基糖苷类,禁止使用喹诺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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