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办理指南相关情况,想来是福建省众多考生所关心的内容,下面医学教育网编辑将有关资料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实施主体: 省卫生计生委
主办处室: 医政处
联系电话: 0591-87629565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关于加强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号
申报条件: 在福建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获得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
申报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一式两份,并经考试报名所在考点的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两份(验原件);
3、医师资格证复印件两份;
4、修改相应信息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两份(如:修改身份证信息,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修改毕业院校或专业须提供毕业证书等)。
备注:1.如《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有误,需上交原件及小二寸免冠白底正面半身照片2张;2.申请表用钢笔(水笔)填写。申请资料均使用A4规格纸张复印或打印,一式两份,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地点: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投诉电话:0591-87811752
办理流程: 按照《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审批流程设置办法(试行)》的要求设定。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办结后上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审定并修改)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包含补件、上报(转报)等环节所需要的时间)
来源:福建省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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