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收缩乏力的治疗原则是什么?子宫收缩过强的治疗原则是什么?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
子宫收缩乏力:
(1)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①一般处理:鼓励多进食,给予镇静剂;
②加强子宫收缩:人工破膜、静脉滴注缩宫素;
③第二产程:如无头盆不称可加强宫缩,双顶径已通过坐骨棘平面,行产钳助产;
④第三产程:预防产后出血。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可酌情给镇静剂,禁用缩宫素。
子宫收缩过强:
(1)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①有急产史的产妇,提前住院待产。提前做好接生及新生儿窒息抢救准备工作。
②对于已发生产程进展过快的产妇,应指导产妇不要向下屏气。
③若急产来不及消毒即新生儿坠地者,新生儿应肌注维生素K1、破伤风抗毒素和抗生素。产后仔细检查产道,有撕裂及时缝合,并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①强直性子宫收缩:及时给予宫缩抑制剂,若属梗阻性原因,应立即行剖宫产术;
②子宫痉挛性狭窄环:使用镇静剂消除异常宫缩,若不能缓解,宫口未开全,胎先露部高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应行剖宫产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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