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报送2011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人发〔2011〕8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菏人社〔2011〕265号)要求,现就报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报送程序
2011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继续实行个人申报、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及审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㈠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㈡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及业绩材料;
㈢单位组织申报推荐,须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确定推荐人选,张榜公布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并认真填写《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单位专家委员会推荐表》(附件1);
㈣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有关申报材料;
㈤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㈥根据申报人的书面材料,单位人事部门使用“山东省卫生系列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填录相关信息资料,为申报人拍摄电子照片;
㈦打印《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将“核对表”返回申报人认真审核,由申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不得代签;
㈧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在申报人的《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审核推荐意见栏中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专业技术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字确认;
㈨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㈩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2011年度资格晋升数额进行申报,并认真填写、审核《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用与岗位设置情况审核表》(附件2)。
改系列申报的要符合鲁人社发[2010]48号相关规定。受组织派遣参加援外、援川、援疆、援藏、援青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呈报材料及要求
㈠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须使用2004年统一规范的印刷表格,不得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原件一式3份(A4纸型);
3.使用“山东省卫生系列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原件2份(A4纸型),其中1份装入呈报人档案,另外一份由呈报单位集中装订成册;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代表性科研成果、奖项或发明专利累计不超过3件。通过鉴定的须提交项目鉴定表,且项目鉴定表课题承担人一页应有鉴定部门的公章。科研课题承担人一页无鉴定部门正式公章的须经公示并由单位人事、科研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科研成果获奖的应同时提交项目鉴定表、获奖证书及获奖公报(或光荣册)原件;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行政奖励、荣誉称号及专业学术团体兼职等证书、证明原件,累计不超过3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学位)证书丢失的,可提交本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应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单位主管人事的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上报材料时须同时携带呈报人的人事档案备查。学历证书复印件由呈报部门集中装订成册;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原件;
7.2011年度外语成绩的使用按照省人社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309号)要求执行。申报材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原件,符合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条件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三年内审批的)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申报卫生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提供类型为“卫生英语”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
8.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成绩单)或有效免考证明原件;
9.《“六公开”监督卡》1份;
10.《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专家委员会推荐表》1份;
11.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12.从事专业有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其中申报临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须提交反映个人最高学识水平的原始病历2份(不得拆装,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13.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须按《关于城市医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前到农村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人发[2010]5号)规定,提交完成或免于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任务的相关证明。按鲁卫人发[2010]5号规定未纳入支农范围的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完成1年卫生支农任务的可按鲁卫人发[2010]5号规定提交《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4.有关援外、援疆、援藏、援青、支援四川灾区等证明材料原件;
15.改系列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 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其他正常晋升须提交的材料。改系列申报须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16.加盖单位公章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内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7.民营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市人事局《关于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评聘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在上报上述材料的同时,须出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该机构规模、医技水平的证明、申报人人事代理证明和人事档案。
㈡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⒈各县区、各单位登录菏泽市卫生局(www.hzws.cn)或省卫生厅网站下载“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及相应使用说明、填报要求等;
⒉各县区、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推荐意见。其中,所在单位必须在《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⒊对于申报破格晋升的材料,所在单位及呈报部门应按照破格申报条件认真审核。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所在单位出具破格晋升推荐报告一式2份,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⒋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打印上报,并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评审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评审材料袋封面上要清晰注明各种材料名称及数量、呈报部门、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晋升职务、二级专业名称、材料分类(正常晋升、破年晋升、破学晋升、双破晋升、改系列平转),材料箱规格为65×45×20cm;
⒌使用“山东省卫生系列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呈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将呈报人员《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及呈报人有效学历复印件、各申报单位《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用与岗位设置情况审核表》分别集中装订成册,与送审报告1份一并呈报(按前述要求盖章);
⒍各县区、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要报送数据U盘,上报U盘输入内容必须与提交材料相符合,如两者不一致,不予受理;
7.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0]235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