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术著作要求:
申报评审条件中所指著作,均须是任现职期间在有全国统一书号( ISBN ),经正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有一定学术水平,适应要晋升的同级或低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参考使用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字数按书中实际注明的本人撰写字数计算。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的 30% ,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按总字数的 20% 平均,其余人员(编委等)按总字数的 50% 平均。书中未注明者,须按照著作权的有关规定,进行司法认定。国家级著作,须符合上述条件并经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国家级教材须为全国统编教材,个人须有全国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编写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