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政策依据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1. 申报社会化评审资格条件:评审条件继续执行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98 号)。根据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医院等级或行政隶属关系对应相应申报评审条件,申报人员单位所属及评审条件对应等级划分范围(详见附件1)。
2. 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资格条件:申报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人员,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98 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3. 民营专项评审资格条件:申报民营专项评审人员,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8 年度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321 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98 号)中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