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血系统疾病治疗原则-公卫助理医师复习资料
2014-07-24 14:28 来源:医学教育网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中的知识点较多,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造血系统疾病治疗原则:
1.去除病因
2.保持正常血液成分及其功能
(1)补充造血原料:如铁剂、叶酸和维生素B12等。
(2)刺激造血:如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使用雄激素,使用红细胞生成素(EPO)治疗肾性贫血,使用粒系集落刺激因子(G-CSF)和血小板生成素(TPO)促进化疗或放疗后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的恢复等。
(3)去除异常血液成分和抑制异常功能:①化疗或放疗:适于白血病,淋巴瘤和多发性骨髓瘤等;②诱导分化:使用维A酸和三氧化二砷诱导分化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③治疗性血液成分单采:选择性地去除血液中的某一成分,可用于治疗骨髓增殖性疾病和白血病;④免疫抑制:如使用糖皮质激素、环孢素等治疗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⑤抗凝和溶栓治疗:如使用肝素、抗血小板聚集药和溶栓药治疗血栓性疾病等。
(4)造血干细胞移植:这是一种可能根治血液恶性肿瘤的最主要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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