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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中毒-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辅导资料

2014-08-04 15:48 来源:医学教育网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中的知识点较多,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味精中毒:

味精又名味素,化学成分为谷氨酸钠。味精是食品增鲜剂,最初是从海藻中提取制备,现均为工业合成品,研究资料表明,常规食用量对人体无害。

中毒表现:

部分西方人在进食富含味精的食物2小时内,出现头痛,面红,多汗,面部压迫或肿胀,口部或口周麻木、胃部烧灼感及胸痛等症状。

处理方法:

误服过量味精后勿须特殊处理。出现症状者也可口服维生素B6,每天50mg.

预防:

可以放心食用味精,但不要使用量过大,一般每天每人食用量不要超过2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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