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看作医院感染的条件-公卫助理医师辅导资料
2014-08-19 15:11 来源:医学教育网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中的知识点较多,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应看作医院感染的条件:
1.在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或分泌物中只有细菌定植,而无临床症状和体征者。
2.由损伤产生的炎性反应或由非生物性刺激,如化学性刺激或物理性刺激而产生的炎症等。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的感染,如单纯疱疹病毒,弓形体、水痘病毒或巨细胞病毒等,在出生后48小时内出现感染指征,不应认为是院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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