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衰弱诊断标准-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复习资料
2015-04-29 14:45 来源:医学教育网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中的科目繁多,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考试中的部分内容,希望对参加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1)符合神经症的描述性定义。
(2)有下列症状中的至少三项
1)衰弱症状:表现为脑力易疲劳或(和)体力易疲劳。
2)情绪症状:主要表现为烦恼、紧张和易激惹,有时有轻度抑郁情绪,但在病程中仅占很少一部分时间。
3)兴奋症状:感到精神易兴奋,表现为回忆增多,联想增多,且控制不住,但没有言语运动增多。
4)肌肉紧张性疼痛:紧张性头痛,肢体肌肉酸痛。
5)睡眠障碍:如入睡困难,为多梦所困扰,醒后感到不解乏,缺乏睡眠感,睡眠觉醒节律紊乱。
鉴别诊断
(1)与躯体疾病鉴别:许多躯体疾病,如结核、慢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慢性铅、汞等职业中毒;溃疡病、高血压、慢性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等内科疾病;维生素缺乏、贫血等营养障碍;屈光不正、鼻窦炎等五官科疾病以及脑动脉硬化、颅内肿瘤、脑外伤等情况均可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的症状。因此,在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时应注意搜寻有关躯体疾病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证据,以免误诊。
(2)与其他精神疾病的鉴别:诊断其他许多精神疾病在出现相应的具有特征性症状的同时,可伴随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的症状。如焦虑症,特别是以慢性焦虑状态为主要表现的焦虑性神经症,在焦虑症状存在的情况下,患者可同时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的症状;同样,抑郁症患者也可伴随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的症状,有时,在神经衰弱症状较为突出的情况下,抑郁症状可以被掩盖;精神分裂症早期,可首先以神经衰弱综合征作为其前期症状,应特别警惕。
从以上鉴别诊断所描述的内容来看,神经衰弱综合征是一个非特异的综合征,可出现在许多精神疾病、躯体疾病和神经系统疾病,作为这些疾病的伴随症状之一。因此,在诊断神经衰弱时应特别注意严格掌握诊断标准,不能出现使该诊断名称滥用的情况。
此外,一部分国内外学者认为,神经衰弱综合征可见于许多疾病,单独的神经衰弱的诊断是不成立的,在西方许多国家已经取消了神经衰弱这一诊断名称。在国内,这种观点近来也已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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