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上交公卫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的通知
2014-08-19 09:58 来源: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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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规定,请参加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的应届毕业考生(2013年毕业的考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填写好《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起止时间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于2014年8月25日前交卫生局医政科,以免影响考试。
宁海县卫生局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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