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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房山区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2016-04-13 09:54 来源:医学教育网

医学教育网获悉,2016北京房山区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已经确定,现搜集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医考生无毕业证可提供一技之长证书)。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毕业当年硕士、博士,还需提交由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研究生的学籍证明需要含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实习医院、实习时间、预期将取得什么学位等。毕业当年硕士、博士需要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与网络报名同一底版近6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两张,照片背后写好单位和姓名(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7、工作单位为一级(含)以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的,需要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外省市中专学历需要提供省教育厅批准办学的批件复印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9、非现役人员持军队医院出具的试用期合格证明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供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社会服务的证明。

10、执业地点在村卫生室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需要提供指导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11、《考生网上缴费告知确认单》并签字。 

以上即为医学教育网大家搜集整理的“2016北京房山区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相关事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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