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2016公卫助理医师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2016-04-13 17:46 来源:医学教育网
辽宁营口2016公卫助理医师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已经确定,具体内容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下:
(一)网上报名后,打印的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书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符的需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各类学历教育的考生(个别中专及年代较早的未上网学历除外)报考时须提交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尽量晚些打印,保障有效期)。补录院校信息的考生需提交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试用期证明起止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起截至报名前满一年。正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生在培训基地报名的填写《临床实践合格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证明必须填写正确,缺项、涂改无效)。
(五)提供报名所在单位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一份(详见附件4)。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及姓名信息页均须复印)、《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考生《医师执业证书》上的执业地点必须与所在执业机构一致。
考生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因变更注册等原因导致注册证书年限不够(实际首次注册至报名时间已达标准要求的,由主管卫生计生局出具证明材料,在执业证书复印件上写明首次注册时间并加盖医师注册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中工作起止时间须符合《执业医师法》规定(如在三家医疗机构执业,须三家医疗机构分别开具的证明)。
(七)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须提交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且机构诊疗科目包含考生报名类别专业)。
(八)考生报名费用缴费待进一步通知(网络或现场)。
(九)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即为“辽宁营口2016公卫助理医师现场审核所需材料”的相关事宜,希望多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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