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2013公卫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注册通知
2014-05-21 10:40 来源:医学教育网
山东枣庄2013公卫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注册通知,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属医疗卫生机构,高校附院:
2013年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人员信息已导入“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因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空白证书尚未下发,为保障正常医疗秩序,现就做好我省2013年医师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参加2013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医师资格,且“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内已有其资格信息,申请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所提交照片相一致);
(三)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核发的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
(七)注册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注册流程
注册主管部门受理申请人注册材料后,予以审核。审核通过者通过“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医师资格信息验证”栏目验证申请人的医师资格信息,验证无误后在“注册登记”栏目中选择相应入口进行注册。完成“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注册主管部门打印旧版《医师执业证书》,核发证书。
四、其他要求
各级注册主管部门要做好此类注册人员的资料审核及信息登记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备查。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下发后,医师执业注册要求按照原规定办理。已核发的旧版《医师执业证书》换发新版《医师执业证书》事项,待新证下发后另行通知。
各地各单位在执业注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武斌(0531-67876212)
程传坤(0531-67876297)
潘凯(0531-67876318)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5月21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