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防城港市中医诊所备案服务指南,很多人都想知道,医学教育网编辑经过多方搜寻,现将广西防城港市中医诊所备案服务指南发给大家。
一、适用范围: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4号令)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二、备案依据: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4号令)
三、备案机关: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四、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五、申请条件: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7年印发的);
(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第十二条所规定的内容)。
六、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六)消防应急预案(注:要求的不是环保消防部门的规定,只需要中医诊所举办人自主对诊所周边环境进行如实反映,例如诊所的选址、周边环境设施等情况;消防预案要求明确消防责任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使用、紧急逃生途径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窗口咨询电话(区号:0770)
上思县:8521612
东兴市:7679992
港口区:2861332
防城区:2229110
十、办公地点及办公时间
(一)办公地点
上思县:上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计局窗口(思阳镇仁甫中路)
东兴市: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金冠路16号)
港口区: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港口区卫计局窗口、北部湾大道148号)
防城区:防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卫计局窗口(防城区防港大道164号)
(二)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港口区:
夏季(5月1日-10月3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冬季(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上思县、东兴市、防城区:
夏季(5月1日-10月30日):
上午8:30:00-12:00,下午15:00-17:30;
冬季(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上思县:8517372(政务中心监督电话)8512254(卫计局办公室电话)
东兴市:7681656
港口区:2862265
防城区:3252315
附件: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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