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卫生厅网站

首页 > 河北卫生厅网站 > 助理医师培训网 > 正文

河北石家庄2013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2013-03-21 11:46
大号

河北石家庄2013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1、出具的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单位必须与医疗机构许可证、执业注册单位一致。

2、部队聘用地方人员填报单位隶属应为“部队聘用”。

3、申请表上的身份证号码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毕业证书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例如同音不同字),以身份证为准。

4、考生报名照片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5、按照国家医考中心和省卫生厅的规定,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凡有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提供虚假证件、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6、在资格审核时,考生必须携带长期有效身份证报名。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长期有效身份证明的,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网上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统一制式证明,并加盖派出所红章的户籍证明临时代替,但在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必须携带长期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届时不能携带长期有效身份证者,将按自愿放弃考试论处。上述考生必须在审核现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其主要内容是:“报名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并能够在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携带长期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否则自愿放弃考试】。

7、考生在信息确认完毕后,由档案管理人员取走档案,进行归档。考生不得把档案材料带走,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8、考生报名后不按时参加考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