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2013年助理医师现场审核资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样本见廊坊卫生考试网)。
(四)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需提交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试用机构不在廊坊市及辖区的考生,除提交规定的材料外,另提交户口本复印件翳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红章)。
(六)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一)公共卫生类别、军队、武警现役考生到石家庄省直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二)试用期合格证明必须由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开具,如在村卫生室试用的,只能由村卫生室开具证明,不能由乡镇卫生院代开。开具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停考两年。
(三)试用期合格证明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下载。计生机构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到当地卫生局盖章确认。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使用河北省统一制式的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知情承诺书(试用期合格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只设临床、中医两个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证不能报考。考生必须是乡镇卫生院的在岗人员,乡镇卫生院必须是政府举办的90所乡镇卫生院之一。
(五)二年制中专学历(除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教育厅、发改委举办的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需要进行补学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学校补课培训计划、考核结果(结业证书)、补课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具体事宜联系毕业学校。
咨询电话:2113116、1523306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