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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制订概述

  药品(质量)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药政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我国现行的药品标准分为:国家药典(中国药典)、局标准(国家药品监督局药品标准)。

  制订药品质量标准的原则:

  1、从人民健康需要出发,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2、同一品种新药原则上只能制订一个局级标准,并有二年试行期,期满后修订转为正式标准;

  3、后申报的标准必须达到已申报的标准水平;若比已申报的标准先进,则按先进的药品标准修订;

  4、同时申报新药的,要统一标准,按其中高的标准制订,若因生产水平及工艺条件不同造成杂质项目检查有不同者,可将杂质检查项目共存;

  5、从药品的生理效用和临床应用的方法合理性来制订。总之要体现“安全有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方针。

  制订药品质量标准的基础:

  一、查阅文献和新药命名:首先要查阅大量的文献,查阅其化学名、俗称、英文名及中文名;其次要介绍药品的研制过程,简略说明实验室研究与临床试验的时间、机构和试验结论。国外已生产的,要介绍最早上市的国家(或厂家)和时间。

  二、新药化学结构或处方的确定:通过各种方法(试验数据、图谱、图谱的解析、有关文献资料)确证化学结构或组份,并注意可能存在的各种异构体。在有些情况下要规定无效异构体的限度。处方要效果更优,不良反应更小。

  三、生产工艺和晶型:不同生产工艺会有不同的异构体。还会产生不同的晶型。

  四、晶型的性质与药效:晶型不同其生物利用度往往不同,可能会影响疗效、剂量、熔点和红外图谱等。

  五、生产或贮存过程中带来的杂质或降解产物:不同生产路线会带来不同的杂质,在贮存过程中要考虑到药物的分解。

  六、含量测定方法的制订:一种药物的含量可用多种方法进行测定,但在制订质量标准时往往只选其中一种。对选取这种方法的理由应加以解释,必要时需附不同方法的测定结果进行比较。同时还要说明测定的原理、方法的精度与准确度,还要讨论影响测定结果的因素等。

  七、药理及毒理作用的研究:有的药物随着临床药理研究的深入,会发现还有其它方面的药理作用。新药研制时还要做毒理试验、“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试验。

  八、药物动力学研究:主要是研究药物的吸收速率、吸收程度、在体内重要器官的分布和维持情况,以及排泄的速率和程度,作为描述到达靶器官的药物浓度与药理、毒理作用的强度和持续时间的关系等研究。与给药剂量的研究相比更为重要和具实际意义。

  九、适当剂型的研究:剂型不同,药物的疗效也会不同,在确定质量标准前,要分析用药剂量、给药方法、疗程和用药时间的各种效应(疗效、不良反应)等,找出最佳的剂型用于患者。

  十、新药的适应症、用法和用量:创新药物在研究初期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进行全面深入的质量研究,但随着新药研究的逐步成熟,被研究物质逐步形成新药时,则应有足够的资料和数据来说明这一药物的质量情况。对非首创新药的资料可从文献报道或剖析实物中获得。但药品的质量不仅取决于原料、生产工艺、辅料的种类等,更取决于不同药厂的生产诀窍。为此要对试制品进行实际的研究考察,才可为制订质量标准提供可靠的依据。质量研究内容相当丰富,但只选必要项目列入标准中。一般情况下应选用简单易行又能反映质量面貌的方法。先进的检测手段可解决许多问题,有助于更好一控制质量,但也要因地制宜,符合国情,并不断努力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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