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绞痛是病人自觉症状,典型病史诊断率达90%。因此,仔细询问病史是诊断心绞痛的主要手段,任何实验室检查均不能替代。心绞痛症状包括五个方面:
(一)疼痛部位:典型部位位于胸骨后或左胸前区,每次发作部位相对固定,手掌大小范围,甚至横贯全胸,界限不很清楚。可放射至左肩、左臂内侧达无名指和小指,或放射至咽、牙龈、下颌、面颊。
(二)疼痛性质:为一种钝痛,常为压迫、发闷、紧缩、烧灼等不适感,重症发作时常伴出汗,偶可出现濒死感。
(三)诱因:劳力性心绞痛发生在劳力时或情绪激动时,包括饱餐、排便均可诱发;卧位心绞痛常在平卧后l~3h内,严重者平卧数十分钟即可发生;自发心绞痛发作常无诱因;变异心绞痛常在午间或凌晨睡眠中定时发作。
(四)持续时间:一般3~5分钟,重度可达l0~15分钟,极少数>30分钟,超过者需与心肌梗死鉴别。
(五)缓解方式:劳力性心绞痛发作时被迫停止活动或自行停止活动,数分钟左右即可完全缓解。舌下含硝酸甘油1~3分钟即可完全缓解,一般不超过5分钟。卧位心绞痛需立即坐起或站立才可逐渐缓解。
(六)体征:一般无阳性体征。部分病人发作时可有血压升高,心率增快,心尖部可闻及S4或/及收缩期杂音,其杂音可随缺血缓解而消失。